12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网信办等6部门对外发布《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下称“意见”),对当前租赁市中存在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恶意克扣押金租金、违规使用住房租金贷款、强制驱逐承租人、侵害租房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进行了规范。
其中,针对近两年频频出现的长租公寓爆雷事件,《意见》强调要防范住房租赁金融风险,防止住房租赁企业形成资金池、加杠杆,还对租金贷比例划定了“红线”:一个住房租赁企业租金收入中,住房租金贷款金额占比不得超过30%,超过比例的应当于2022年底前调整到位。此外,还提出要加强对采取“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经营模式的住房租赁企业的监管。
2016年5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明确要在2020年要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2017年7月,住建部等9部门发布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其中提出加强对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的督促指导,健全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允许进行差别化探索,发现问题及时纠偏。
而《意见》正是在过去几年租赁市场发展经验的基础上,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出台的完善政策。事实上,从2019年6月以来,北京、深圳、山西、河南、江西等全国多个省份开展了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工作,黑中介、租金贷成为打击重点。
此次发布的14条意见主要提出了6个方面的工作任务,包括加强从业主体管理、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管理、规范租赁住房改造行为、防范住房租赁金融风险、加强平台建设和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
其中,针对最近两年出现的租赁领域的金融风险,政策明确必须积极进行管控。一方面是对具体贷款业务进行管控,要求金融部门加强住房租赁金融业务的监管,租金贷要以合同为依据,合同和趸交期限应与贷款期限相匹配;做好贷前调查,认真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加强贷后管理,防止住房租赁企业形成资金池、加杠杆。
另一方面,对具体企业进行管控,加强住建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在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租金贷的信息共享,对“高进低出”(支付房屋权利人的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的租金)、“长收短付”(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长于给付房屋权利人租金周期)经营模式的住房租赁企业的监管,指导其在银行设立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将租金、押金等纳入监管账户。对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扩张规模过快的住房租赁企业,可采取约谈告诫、暂停网签备案、发布风险提示、依法依规查处等方式,防范化解风险。
来源:华夏时报
上海商办市场需求恢复超预期上海CBD写字楼租金增长 非CBD区写字楼竞争加剧出租办公室要注意哪些问题?西安写字楼空置率企稳,租金下跌层次分明,耳目一新,高档办公室装修设计也分层次你家写字楼空置严重持续亏本,他家却把市值干到了1000亿写字楼去库存要注重客户体验,提高客户粘性因流行远程办公现在写字楼市场压力骤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