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企业统计保障 - 服务业
对积极配合高新区数据统计且定期报送数据的信息员,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的工作奖励。
本政策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1)2019年度企业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按时上报国家联网直报财务状况统计报表;2019年度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不良经营行为或统计违法行为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和单位,工商注册地、财税关系均在高新区;
(2)2019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3亿元及以上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和单位。
二、工业产值增速奖励
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产值在2000万元(含)-1亿元、增速超过25%的,给予每家20万元一次性奖励,增速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再给予3000元奖励;对年产值在1亿元(含)-10亿元、年产值增速超过20%的,给予每家50万元一次性奖励,增速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再给予8000元奖励;对年产值在10亿元(含)以上、增速超过15%的,给予每家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增速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再给予1万元奖励。本政策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1)工商注册地、财税和统计关系在西安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管理规范;
(3)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近三年无违法记录;
(4)企业在2019年12月31日前为高新区统计在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5)2019年全年产值增速分别高于15%、20%、25%,且增加值贡献为正的工业企业(以国家统计“一套表”平台为准);
(6)按月定期向统计部门报送企业各类统计报表。
三、“小升规”奖励
对于首次认定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的,给予每家企业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申请“小升规”政策的企业,奖励资金按批次拨付。
(1)申请当年,企业提供以上各项申报提供材料,通过审核后拨付第一笔奖励10万元;
(2)申请第二年,企业提供规上工业申报材料第(3)项、第(4)项,以及高新区统计局出具的在库证明,通过审核后拨付第二笔奖励10万元;
(3)申请第三年,企业提供规上工业申报材料第(3)项、第(4)项,以及高新区统计局出具的在库证明,通过审核后拨付第三笔奖励10万元。
本政策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1)工商注册地、财税和统计关系在西安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管理规范;
(3)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近三年无违法记录;
(4)企业为2018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拨付第二笔奖励),且2019年产值增速为正(以国家统计“一套表”平台为准);企业为2019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拨付第一笔奖励),且2019年产值增速为正(以国家统计“一套表”平台为准);
(5)按月定期向统计部门报送企业各类统计报表。"
四、强化企业统计保障 - 建筑业
对积极配合高新区数据统计且定期报送数据的信息员,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的工作奖励。
本政策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1)2019年度企业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按时上报建筑业产值统计报表,2019年度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和单位,工商注册地、财税关系均在高新区;
(2)企业在2019年12月31日前为高新区统计在库的建筑业企业。
(3)按照奖励名额和在库企业的比例,根据企业建筑业产值以及日常统计数据报送情况,对2019年度建筑业产值累计2亿元以上(含)的企业统计人员进行奖励。
(4)积极配合统计工作。"
五、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对经西安高新区认定的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给予平台建设总投资额的3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建设补贴;每年给予平台该年运营维护费用的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运营补贴。
本政策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1)工商注册地、财税和统计关系在西安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应满足跨境电商企业可在该平台实现货物贸易;
(3)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管理规范;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
(4)在财务、税收等方面无违法违纪行为;
(5)按月定期向统计部门报送企业各类统计报表。
六、跨境电商基地房租补贴
对经西安高新区认定且经营满一年的跨境电子商务基地,实际使用面积超过3000平米且入驻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达到30家以上“五上”企业,或基地年营业总收入超过10亿元,给予每月50元/平方米、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房租补贴,视运营状况,可连续给予三年支持。
本政策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1)工商注册地、财税和统计关系在西安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入驻跨境电商基地的跨境电商企业应满足在西安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实现货物贸易;
(3)经营正常,财务管理规范;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
(4)在财务、税收等方面无违法违纪行为;
(5)按月定期向统计部门报送企业各类统计报表。
七、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做大做强
对跨境电商企业,按企业年进出口额的1%予以奖励。年进出口额1000万元-5000万元(含)的,给予每家企业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年进出口额超过5000万元的,给予每家企业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进出口业务达到3000单,且达到500万元的企业,给予每家企业20万元一次性奖励。
本政策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1)工商注册地、财税和统计关系在西安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请跨境电商企业应满足在西安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实现货物贸易;
(3)经营正常,财务管理规范;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
(4)在财务、税收等方面无违法违纪行为;
(5)按月定期向统计部门报送企业各类统计报表。
八、鼓励企业积极开拓海外市场
对企业参加经管委会备案的、以“一带一路”为重点的境外重点展会,按实际摊位费的70%进行补助,每户企业每年最多补贴15万元。
本政策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1)工商注册地、财税和统计关系在西安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请跨境电商企业应满足在西安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实现货物贸易;
(3)经营正常,财务管理规范;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
(4)在财务、税收等方面无违法违纪行为;
(5)按月定期向统计部门报送企业各类统计报表。
九、个转企专项扶持资金
(一)个体工商户转型登记,是指经营良好的个体工商户为扩大经营规模,在现有生产经营条件的基础上,按照《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或《合伙企业法》,重新申请设立登记为企业的行为。
(二)个体工商户转型登记遵循自主、自愿原则,由具备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自愿向登记机关申请,申请转型登记为企业。
“个转企”工作专项扶持资金,对转型升级成功的企业给予共计3万元的费用补贴,从转型升级的当年起,每年发放1万元。
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型登记为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则上个体工商户成立已满一年,且经营情况良好,无经营异常或被工商、税务等部门立案查处的情形。
(二)个体工商户原经营者同意转型登记,转型企业的投资者至少包含1个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其对转型企业的出资应达到控股。
(三)转型企业的住所仍在工商高新分局所管辖的区域内。
(四)鼓励全市范围内外区个体经营户在高新区内转型升级为企业。
(五)对于个别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行业发展潜力的个体工商户可适当放宽登记条件。
中止资金扶持的有关情形
1、在个体转型升级中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转型升级条件而虚造材料骗取登记一经查实的;
2、转型升级后的企业在经营中因涉及违法违规或不良经营,被工商、税务、统计、安监、环保、劳动监察等部门查处或被媒体曝光、群众举报问题属实的;
3、转型升级后的企业未能继续开展经营活动,已查实歇业或申请注销的。"
十、鼓励服务业企业企转规
对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且纳入国家统计“一套表”平台的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给予每家企业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申请“鼓励服务业企业企转规”政策的企业,奖励资金按批次拨付。
(1)申请当年,企业提供以上各项申报提供材料,通过审核后拨付第一笔奖励6万元;
(2)申请第二年,企业提供规上服务业申报材料第(2)项、第(3)项,以及高新区统计局出具的在库证明,通过审核后拨付第二笔奖励6万元;
(3)申请第三年,企业提供规上服务业申报材料第(2)项、第(3)项,以及高新区统计局出具的在库证明,通过审核后拨付第三笔奖励8万元。
本政策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1)工商注册地、财税和统计关系在西安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业企业;
(2)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管理规范;
(3)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近三年无违法记录;
(4)企业为2018年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拨付第二笔奖励),且2019年营业收入增速为正(以国家统计“一套表”平台为准);企业为2019年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拨付第一笔奖励),且2019年营业收入增速为正(以国家统计“一套表”平台为准);
(5)按月定期向统计部门报送企业各类统计报表。
十一、支持建筑业企业上规模发展
对建筑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给予每家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亿元的,营收每增加100亿元,再给予5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该条款与《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财税措施的意见》可重复享受,同一家企业与《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扶持重点建设项目的若干政策》从高不重复享受。
本政策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1)工商注册地、财税和统计关系在西安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业企业;
(2)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管理规范,依法纳税;
(4)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近三年无违法记录;
(5)企业在2019年12月31日前为高新区统计在库的建筑业企业,且企业产值与主营业收入相匹配。如产值与营业收入不匹配的,以统计报表中的产值为准。
(6)按月定期向统计部门报送企业各类统计报表。
十二、企业专业资质提升奖励
对当年晋升特级、一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每家企业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公路、通信、电力等“专精特新”企业由二级晋升为一级的,参照晋升特级标准给予每家100万元奖励;对企业当年申请获得铁路、机场、港口、航道等资质,或收购、兼并上述类别区外企业转注册到区内的,每项资质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60万元。
本政策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1)工商注册地、财税和统计关系在西安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业企业;
(2)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管理规范,依法纳税;
(4)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近三年无违法记录;
(5)企业在2019年12月31日前为高新区统计在库的建筑业企业;
(6)按月定期向统计部门报送企业各类统计报表。
(7)对当年晋升特级、一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每家企业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以上政策中的资质均指施工总承包资质。
(8)对公路、通信、电力等“专精特新”企业由二级晋升为一级的,参照晋升特级标准给予每家100万元奖励。以上政策中的资质均指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只包括公路、通信、电力三个类别。
(9)对企业当年申请获得铁路、机场、港口、航道等资质,或收购、兼并上述类别区外企业转注册到区内的,每项资质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60万元。以上政策中的资质均指专业承包资质,且只包括铁路、机场、港口、航道四个类别。
十三、鼓励企业节能环保资质升级
对节能环保及技术服务企业获得环境工程领域设计甲、乙级资质的企业,分别给予每家企业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节能环保工程领域专业承包一级、二级资质的企业,分别给予每家企业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本政策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1)工商注册地、财税和统计关系在西安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业企业;
(2)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管理规范,依法纳税;
(4)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近三年无违法记录;
(5)企业在2019年12月31日前为高新区统计在库的建筑业企业;
(6)按月定期向统计部门报送企业各类统计报表。
十四、新增限上商贸企业奖励
对年内新纳入限上企业字典库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企业,给予每家企业20万元分三次奖励。
对申请“新增限上商贸企业奖励”政策的企业,奖励资金按批次拨付。
(1)申请当年,企业提供以上各项申报提供材料,通过审核后拨付第一笔奖励6万元;
(2)申请第二年,企业提供以上各项申报提供材料,以及高新区统计局出具的在库证明,通过审核后拨付第二笔奖励6万元;
(3)申请第三年,企业提供以上各项申报提供材料,以及高新区统计局出具的在库证明,通过审核后拨付第三笔奖励8万元。
本政策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1)工商注册地、财税和统计关系在西安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贸企业;
(2)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管理规范;
(3)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近三年无违法记录;
(4)企业为2018年新增入库限上商贸企业(拨付第二笔奖励),且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速为正(以国家统计“一套表”平台为准);企业为2019年新增入库限上商贸企业(拨付第一笔奖励),且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速为正(以国家统计“一套表”平台为准);
(5)按月定期向统计部门报送企业各类统计报表。
十五、限上贸易企业零售额增长奖励
对限额以上企业字典库中的批零企业,年零售额3-5亿元(含)且增速达到10%、15%的,分别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年零售额5-10亿元(含)且增速达到10%、15%的,分别给予每家企业15万元、25万元一次性奖励;年零售额10-20亿元(含)且增速达到10%、15%的,分别给予每家企业25万元、35万元一次性奖励;年零售额20亿元以上且增速达到10%、15%的,分别给予每家企业35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本政策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1)工商注册地、财税和统计关系在西安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贸企业;
(2)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管理规范;
(3)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近三年无违法记录;
(4)企业在申请政策时为高新区统计在库的规模以上商贸业企业;
(5)2019年全年零售额增速分别达到10%、15%(以统计网报数据为准);
(6)按月定期向统计部门报送企业各类统计报表。
十六、限上总部企业连锁经营奖励
对总部在高新区纳入限上字典库的,且拥有10家以上终端网点的连锁便利店、超市企业,实行统一核算的,除认定当年的一次性奖励外,每在高新区新设立一家手续齐全、单家便利店门店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200平米以下的,给予该新设立门店经营主体2万元一次性奖励;经营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经营主体5万元一次性奖励;经营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经营主体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本政策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1)工商注册地、财税和统计关系在西安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贸企业;
(2)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管理规范;
(3)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近三年无违法记录;
(4)按月定期向统计部门报送企业各类统计报表。
十七、强化企业统计保障 - 工业类
对积极配合高新区数据统计且定期报送数据的信息员,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的工作奖励。
本政策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1)无不良信用记录、及时上报统计数据,无重大安全事故和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及单位;工商注册地、财税关系均在高新区;
(2)企业在2019年12月31日前为高新区统计在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3)2019年全年产值大于8000万的工业企业(以国家统计“一套表”平台为准);
(4)按月定期向统计部门报送企业各类统计报表。
十八、促进建设类固定资产投资(开发类建设项目)
对开发类建设项目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投资1(含)-3亿元的,给予每个项目10万元一次性奖励;完成投资3(含)-10亿元的,给予每个项目20万元一次性奖励;完成投资10(含)-30亿元的,给予每个30万元一次性奖励;完成投资30(含)-50亿元的,给予每个40万元一次性奖励;完成投资超过50亿元(含)的,给予每个项目50万元一次性奖励。一家单位有多个符合奖励条件的入库建设项目,最高奖励标准不超过50万元。
本政策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1)2019年度企业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按时上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2019年度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和单位;
(2)2019年度统计入库投资额1亿元以上(含)的开发类建设项目;
(3)非高新区财政投入项目;
(4)市级重点项目需完成年度投资计划。
十九、强化企业统计保障 - 固投类
对积极配合高新区数据统计且定期报送数据的信息员,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的工作奖励。"(1)2019年度企业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按时上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2019年度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和单位。
(2)2019年度统计入库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含)的建设项目。
(3)非高新区财政投入项目。
(4)市级重点项目需完成年度投资计划。"
二十、西安高新区2019年度促投资稳增长新入库项目奖励(技改项目)
对当年新入库并上报固定资产(技改)投资5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给予每家企业最高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根据投资规模500万(含)——1000万的项目给予1万元奖励;投资额1000万(含)——3000万的项目给予3万元奖励;投资额3000万(含)以上的项目给予5万元奖励。
本政策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1、2019年无不良信用记录、及时上报统计数据,2019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和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及单位;
2、非高新区财政投入项目;
3、项目2019年新入库且(技改)投资额500万元(含)以上;
二十一、西安高新区2019年度促投资稳增长鼓励楼宇经济投资增长奖励
对在固定资产投资推进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楼宇业主或运营管理企业等相关责任主体,按其所管理的楼宇当年完成投资超过2000万元,并纳入高新区统计的,给予每家楼宇运营管理企业10万元奖励,每新增投资2000万元,再给予5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30万元。
本政策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1、2019年无不良信用记录、及时上报统计数据,2019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和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及单位;
2、非高新区财政投入项目;
3、项目2019年完成(技改)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
二十二、强化企业统计保障 - 商贸业
对积极配合高新区数据统计且定期报送数据的信息员,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的工作奖励。"(1)按照奖励名额和在库企业的比例,根据企业销售额(营业额)以及日常统计数据报送情况,对2019年度批发业销售额累计1.5亿元以上(含)、零售业销售额累计5000万元以上(含)、住宿业营业额4000万以上(含)、餐饮业营业额1500万元以上(含)的企业统计人员进行奖励。
(2)有以下情形的不参与评比:
①全年发生过安全事故或统计违法行为的;
②本年度申请退库的;
③企业当年年度经营有不良信用记录,有不良经营行为。
(3)一个企业只给予一个统计员奖励名额。
(4)工商注册地、财税关系均在高新区。"
二十三、限上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发展奖励
对已纳入限上字典库的电子商务企业,年销售额1-5亿元(含)且增速超20%的,给予每家企业20万元一次性奖励;年销售额5-10亿元(含)且增速超20%的,给予每家企业30万元一次性奖励;年销售额超过10亿元且增速超20%的,给予每家企业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本政策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1)工商注册地、财税和统计关系在西安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子商务企业;
(2)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管理规范;
(3)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近三年无违法记录;
(4)企业申报奖励政策时为高新区统计在库的规模以上商贸业企业;
(5)2019年全年销售额增速高于20%(以统计网报数据为准);
(6)按月定期向统计部门报送企业各类统计报表。"
二十四、促进建设类固定资产投资(产业及民生类建设项目)
对产业及民生类建设项目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投资5000万元(含)-1亿元的,给予每个项目10万元一次性奖励;完成投资1(含)-5亿元的,给予每个项目20万元一次性奖励;完成投资5(含)-10亿元的项目,给予每个项目30万元一次性奖励;完成投资10(含)-20亿元的项目,给予每个项目40万元一次性奖励;完成投资超过20亿元(含)的项目,给予每个项目5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个项目每年最多奖励50万元。一家单位有多个符合奖励条件的入库建设项目,最高奖励标准不超过50万元。
本政策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1)2019年度企业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按时上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2019年度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和单位;
(2)2019年度统计入库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含)的产业及民生类建设项目;
(3)非高新区财政投入项目;
(4)市级重点项目需完成年度投资计划。
二十五、支持服务业企业发展
对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为1-5亿元(含)且增速超过50%的,给予每家企业25万元一次性奖励;年营业收入为5-10亿元(含)且增速超过50%、增量超过4亿元的,给予每家企业50万元一次性奖励;年营业收入为10-40亿元(含)且增速超过20%、增量超过6亿元的,给予每家企业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年营业收入为40亿元以上且增速超过15%的,给予每家企业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本政策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1)工商注册地、财税和统计关系在西安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业企业;
(2)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管理规范;
(3)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近三年无违法记录;
(4)企业在2019年12月31日前为高新区统计在库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仅限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2019年1-11月营业收入增速不低于全年增速,营业收入及增速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数据为准;
(6)按月定期向统计部门报送企业各类统计报表。"
二十六、强化企业统计保障 - 技改类促投资稳增长-技改类
对积极配合高新区数据统计且定期报送数据的信息员,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的工作奖励。
本政策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1)无不良信用记录、及时上报统计数据,无重大安全事故和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及单位。
(2)非财政投入项目。
(3)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1000万元(含)以上。
二十七、西安高新区2019年度促投资稳增长企业技术更新改造申报奖励
对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和产业布局规划的区内企业,其技改投资规模在500万-2.5亿元的项目,按其技改金额给予2‰的奖励;每新增投资5亿元,再给予1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
本政策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1、2019年无不良信用记录、及时上报统计数据,2019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和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及单位;
2、非高新区财政投入项目;
3、项目2019年(技改)投资额500万元(含)以上。
凯旋城广场——河西CBD核心,商务艺术,多元交通金陵饭店亚太商务楼——南京核心地段的精英商务领地古北1699怎么样?西安旺都181平精装3加1正对电梯口房源出租深圳写字楼供过于求情况加剧莱茵·虹景中心_闵行区吴中路写字楼清华科技园124平精装全配不可分割写字间出租国立大厦:上海静安商圈优质商务办公楼